根据诉讼时效起算点法律规定的很清楚,《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但是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在各案中是有说法的。笔者研究发现,大多数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侵权案件,作为专利权人一方都会诉前收集侵权证据,普遍的作法就是去商家购买侵权产品,同时,申请公证处一起公证整个过程。请听快创通小编给您说一说。
一般情况下,专利权人要先到公证处办理手续即对公证提出申请,公证机关接受申请后择日与专利权人一起去实地公证购买行为。有些专利权人尤其是委托专业的维权机构办理大量维权时,并不会马上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而是等到从购买侵权产品之日起两年期满前起诉。很多人理解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该从购买产品时起算。笔者认为,专利侵权诉讼的时效应该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算。即应该从专利权人或委托的代理人从知道侵权之日起算,对于上述维权过程,专利权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得在去申请公证之前就知道了侵权事实,否则无法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也就是说涉及到公证的侵权案件,诉讼时效应该从向公证机关提出公证申请之日起算。公证书里会描述申请公证的时间或公证处会保留公证申请的手续,如果公证处要求的严格,申请登记中会有欲公证的场所地址等信息,这就更加能证明笔者所说的“专利权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得在去申请公证之前就知道了侵权事实”,从而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最晚就计算到申请公证之日,所以,无论是专利权人或是涉嫌侵权的人都应该注意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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