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568-992
当前位置: 首页 » 注册新闻中心 » 快创通新闻中心 » 财税政策资讯 » 国税总局总审计师:实现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

国税总局总审计师:实现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5-11-30 15:34:00    点击数:-   【

9月5日,全国部分地区所得税和社保费工作座谈会在兰州召开,国家总局总审计师范坚出席会议并讲话,甘肃、上海、江苏、河南等14个省(市)国税局或地税局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单位在所得税管理和社保费征收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完善的建议。与会代表重点对工作中存在的所得税税源监控难度大、信息化手段滞后、财政扶持不够规范、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加强税种动态管理、建立获取第三方信息的制度机制、完善信息化管理措施等有针对性的建议。

范坚指出,近年来各省(市)在总局的领导下加强所得税和社保费征收管理,工作卓有成效,有效强化了所得税“双主体”的地位。范坚认为与会代表提出了有见地、接地气的建议,他要求总局所得税司认真梳理研究,逐项抓好落实。

范坚指出,目前经济社会形势的迅猛变化超出人们的想象,财政扶持工作的管理方式、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和运行机制都要积极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机关和干部要不断转变思维方式,融入征管改革大格局,主动作为,切实提高所得税的主体地位。

范坚要求,要加强所得税的收入分析,通过分析收入变动、管理风险和政策效应,进一步查找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管理症结,有的放矢,对症下药。要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落实好总局出台的指导意见。完善财政扶持办法,促进企业建账,实现查账征收。加大所得税信息化建设力度,作为应用系统的业务部门,要务必为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提供全面、科学、合理、细致的业务需求,确保未来实现的应用系统管用、好用。要探索建立复合型人才团队,推进全员财务会计知识培训,提高所得税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范坚还对扎实做好社保费征收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此文关键字:
电子营业执照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6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