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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85598号“妈妈故事+MOM STORY+图形”商标评审案情回顾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7-12-18 13:51:00    点击数:-   【

商标申请人陆小姐于20166月委托北京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申请妈妈故事+MOM STORY+图形商标注册,主要用于卫生棉条;卫生护垫;卫生巾;防溢乳垫;婴儿尿裤;产包”等母婴用品的生产、销售。


经商标局审查,于20174月驳回该商标在上述主要商品上的注册申请,详见《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


申请人通过招商部门了解到我司的商标业务,并详细咨询听取专业意见,随后委托我司办理商标注册申请驳回复审” 手续(下称“复审”),同时按照原代理公司意见注册新的商标,一并委托我司办理。


根据通知及有关法规的要求,我司于20174月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委”)提交复审申请,并于7月提交补充材料。


本案难点在于:

1、复审材料准备阶段,申请人提供了各种商品外包装、产品目录、货品陈列及店铺实景照片等,但可以看出该商标的宣传和使用并未达到“使商标获得较高知名度”的标准,本案仍将按照“保护在先权利”的基本原则审理,这些推广和销售的证据材料无法成为推翻商标局驳回决定的有力依据。


2、引证商标较多,均针对图形,而图形是否近似的判断因人而异。如按常规思路,几个近似的图形逐一对比,说明特征差异,且易陷于重复论述,难以突出重点。过于精细的对比结论,又不符合消费群体通常具备的识别能力,难以被评审委采纳。


经仔细对比分析,我司以两页左右篇幅的专业论述,从几个近似商标之间的差异、特殊消费群体的特殊识别能力两个要点,说明了商标局在事实认定方面的存在的问题,获得评审委的支持。


经审理,评审委于12月作出决定,申请人的商标在指定的全部商品上予以初步审定,移交商标局发布初审公告。公告期三个月内,如其他企业或个人没有异议,该商标即可完成注册。



本案评审攻略:

1、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在合法性方面很难找到破绽;且保护在先权利是商标法的一项原则,即使商标经过长期大量使用产生了较高的知名度,这一事实一般只能起到辅助作用,用以说明商标的特征得到强化。因此,说明近似商标之间的特征差异就成为复审成功的关键,即抓住商标局在事实认定(合理性)方面的缺陷。

2、对于因商标近似引起的驳回,尤其文字与图形的组合商标之间是否近似的问题,复审的一般思路是从文字的读音、字形、含义、图形要素特征、整体视觉效果,以及知名度强化商标显著特征等六个方面加以论述。这一思路的优点在于,理由十分全面,可以覆盖商标审查的各个角度,即使某些方面缺少依据,仍可期待东边不亮西边亮,总有能被评审委认可的理由。缺点在于,复审理由重点不明确,耗费大量时间编写,且容易引起评审委反感。由于各代理公司曾普遍采用这种大而全的复审思路,评审委于2013年发布《关于商标代理组织提交商标评审材料及证据的指导意见》,要求代理机构“避免引用过多的原则性法条,空泛的理由;避免提交大量庞杂无关或无效的证据”,以防止所谓“漏审”或“超审”导致评审、司法资源浪费。实践证明,复审是否成功,理由并不在多,而要避开申请人的不足之处,抓住重点,逻辑清晰,合法合理。说白了,评审委忙,不能把法律文书写成小说散文。

3、以上个案心得不能简单套用,具体案例仍需具体分析、综合考虑,确定更为有利的评审思路。



深广创业家园知识产权部

                               张弘

2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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